俩董事反对,配套募资终止

最新信息

俩董事反对,配套募资终止
2023-10-25 09:17:00


K图 600866_0
  星湖科技两位董事兼副总、同时也是兄弟,因“嫌弃”4.31元/股的配套募资发行价过低,未签署相关文件,由此,星湖科技本次交易的配套募资“黄了”。
  而目前,15亿元左右配套募资认缴股款已经打到了星湖科技账上。之后,星湖科技将向配套募资发行对象返还该部分款项。
  星湖科技表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同时,公司本次终止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俩董事“嫌”发行价过低
配套募资“黄了”
  10月24日晚间,星湖科技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闫小龙、闫晓林因对发行价格不认同,因此不签署《星湖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正因此,星湖科技未能及时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承销总结文件的报送,结合资本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公司本次发行。
  也就是说,星湖科技本次交易的配套募资“黄了”。
  具体来看,根据本次发行的进程,星湖科技于10月16日通知所有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审阅《发行情况报告书》后确认签署相关文件。
  在此期间,星湖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闫小龙、闫晓林不签署相关文件,并向上市公司提交了签字确认的书面回复表示:对《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没有异议,但因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伊品集团方的股东预期,未达到伊品集团方对发行价格的要求,认为影响了上市公司原股东的利益,不认同本次发行价格。
  公告显示,星湖科技本次配套募资发行价格为4.31元/股。
  在最新公告中,星湖科技表示,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公司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2023年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显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基于此,星湖科技表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伊品集团俩兄弟“出手”
  回查公告,2022年披露的修订版草案显示,星湖科技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伊品生物99.22%的股份,交易作价约53.76亿元。
  其中,上市公司拟以股份支付的比例约为85.28%,发行股份对价约为45.8亿元,发行价格为4.97元/股,发行对象为包括广新集团、伊品集团、铁小荣、美的投资、新希望集团、扬州华盛、诚益通、马卫东、沈万斌及包剑雄在内的共10名伊品生物股东;拟以现金支付的比例约为14.72%,现金支付对价约为7.91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伊品生物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同时,星湖科技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2022年11月,星湖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月,星湖科技领取了《关于核准星湖科技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根据批复,星湖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
  今年7月,星湖科技发布公告称,伊品生物99.22%股权过户手续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发行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视市场情况择机启动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7.91亿元支付了本次交易的全部现金对价,待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后再行置换本次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资金。
  正因为此,伊品集团成为了持有星湖科技13.44%股权的第二大股东。
  今年9月,作为伊品集团的股东及代表,闫小龙、闫晓林获星湖科技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进入星湖科技新一届董事会。履历显示,闫小龙、闫晓林为兄弟关系,闫小龙同时为伊品生物副总裁;闫晓林为伊品生物总裁。
  面对伊品集团一方俩兄弟的“出手”,星湖科技通过公告间接回应称,后续,公司促请控股股东积极履行已披露的增持事项,公司继续做好投资价值的传递和提升等相关工作。
将返还15亿元认缴股款
  星湖科技表示,因本次发行终止而导致后续公司依法返还认购对象认缴股款本息等事宜,公司将与认购对象、主承销商等积极沟通协商解决,依法维护公司、股东及认购对象的合法权益。
  公告显示,星湖科技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3年9月2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发行方案相关文件启动本次发行,于2023年9月28日接受认购对象申购报价并完成本次发行的定价工作。
  10月7日,星湖科技和联席主承销商向20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10月12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星湖科技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10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0月12日止,星湖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5亿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俩董事反对,配套募资终止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