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布!中山被列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

最新信息

名单公布!中山被列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
2023-09-14 17:05:00
9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决定在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其中,包括中山在内的珠三角九市被列为试点城市。
  自然资源部部署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通过探索创新,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大幅提高利用存量用地的比重和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明显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建立可复制推广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
  当前,中山正在全市推动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下称“工改”),已累计拆除整理低效工业用地超2.4万亩,探索出政府挂账收储、单一主体归宗、村企合作等改造模式,出台80项“工改”政策,政、企、村联动破解土地瓶颈,保障产业转型升级所需的土地资源要素。同时,中山正加强“工改”与“百千万工程”联动,破解城乡二元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通知》指出,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与机制创新,重点从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四个方面开展试点探索。以上领域,中山此前已有相关探索。例如,在规划统筹方面,《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日前得到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中山将依据《规划》,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持续推进多种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利用。在政策激励方面,中山“工改”率先创立了改造后亩均效益阶梯式激励机制,每亩用地可以按照不同水平的亩均贡献获得相应的阶梯式货币奖励,且上不封顶,连续奖励5年。
  根据《通知》,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期限原则上为4年。试点期间,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评价各试点城市实施成效,加强督促指导。
  南方+记者陈少宏
(文章来源:南方Plus)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名单公布!中山被列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